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6-03-29 瀏覽:8539
2016年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
崗位培訓考核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統一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粵建教協﹝2015﹞15號)文件精神,結合2015年崗位考核評價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培訓考核領導小組,負責2016年培訓考核工作全過程的組織、指導、協調及考核監督等工作。培訓考核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陳澤攀
副組長:李斌漢、賴偉民、穆占欣、姚毅文、陳晉泉
成 員:協會工作人員
二、培訓報名、考核工作
(一)培訓考核報名
1、報名
考生由單位統一組織網上報名并到經認可的培訓機構提交資料初審或委托培訓機構報名。
2、初審
(1)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崗位培訓考核評價實施細則》規定的報考條件(包括:學歷、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工作經歷證明等)對考生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重點核查學歷的真偽。
(2)按《2016年度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統一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規定的考核報名時間,在報名截止當天(17:30前)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冊(電子版)發到協會郵箱(gdpace@vip.163.com),并在協會報名系統網站提交考生資料。
3、復審
培訓機構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的三天內將考生報考資料送協會復審并對該機構初審結果負責,協會組織人員對考生報考資料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報培訓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完成審批后予以安排參加考核。
4、其它要求
(1)培訓機構未按規定時間提交考生資料的不予以安排參加當期考核;
(2)培訓機構提交的報考總人數中超過10%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整批退回,不再接受該機構當期的報名考核;累計兩次超過10%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暫停該機構一年的培訓辦班及報考資格;
(3)培訓機構提交的報考總人數中超過20%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暫停該機構半年辦班及報考資格;累計兩次超過20%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該機構承擔協會培訓及報考資格。
(二)報班備案
1、培訓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在開班前將廣東省建設教育協會培訓辦班審批、備案表(附課程表)報送協會培訓部(建設大廈509室)并在協會報名系統網站提交報班資料,經審核同意后方可開班。
2、培訓班須嚴格按統一的教材、培訓大綱和有關要求進行施教,保證教學質量,協會對培訓機構的教學情況進行抽查。
3、培訓機構在招生報名辦班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所簽訂的《誠信自律公約》,違規的培訓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考點設置。考點由協會統一設置安排,培訓機構做好協助工作;原則上一個地級市只能設置一個考點,每個考點考核人數不得低于100人(人數不足100人的就近調節或留下一次合并考核),考點設主負責人,考室座位必須單人單桌或隔開一個座位,每30人配備2名監考員(不足30人按30人配備),每間考室每增加30人增派1名監考員(不足30人按30人計算),每個考點需配備安保及醫護人員。
(四)準考證。準考證由單位或培訓機構在報名系統網站直接打印后派發給考生。
三、命題工作
(一)命題依據
嚴格按照職業標準和培訓大綱命題。
(二)命題原則
命題遵循以下原則:
1、充分借鑒國內同類課程的考核模式和考核方法,制定適合本專業和本課程特點的命題方案。
2、命題要符合考核目的,各種題型比例要科學,要確保應有的效度和信度,有較高的區分度和應達到的難度。避免陳舊試題的重復使用,及時補充新知識點和創新能力的考核。
3、命題要根據教學計劃和培訓大綱的要求,認真分析應考核的知識點,既突出重點,保證質量,又覆蓋全面,防止過偏;試題要注意涵蓋教材的重要知識點,要有足夠的數量,確??己顺煽兎植颊!?/span>
(三)命題的步驟和時間
命題原則上由具有教師資格的專業教師承擔,在協會布置命題任務后,各培訓機構協助組織教師命題,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命題任務。
(四)命題質量的審查
命題完畢后,應認真進行審查,確保命題的數量和質量。在進行認真審查無誤后,再由協會組織有關人員對試題進行審查核對。
(五)命題的保密
命題教師等所有接觸試題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試卷保密制度,簽署試卷保密協議,嚴禁以任何形式透露試題內容,對違反規定的人員或機構將終止命題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四、試卷印刷和裝袋
(一)試題印刷由指定的符合涉密規定且具有保密功能的印刷廠印刷。
(二)試題的印刷流程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確保圓滿完成試卷的印刷任務。
(三)試卷印刷完畢,由協會秘書處安排專人負責運送到保密室存放。
(四)協會秘書處負責安排人員簽署試卷保密協議后將考生簽到表和試卷、答題卡在指定地點按要求進行裝袋,檢查無誤后貼上試卷密封簽交回協會秘書處蓋章。
五、考試組織安排
(一)考核的具體組織安排由協會培訓部負責。
(二)各培訓機構要在考核前組織考生認真學習考核紀律等有關要求;組織監考員認真學習監考流程及有關要求。
(三)各考點的試卷由協會統一安排,培訓機構協助保管、派發等工作;監考員提前30分鐘到考點考務室領取試卷。
(四)監考員到考場后按考場規則進行清場,開考前15分鐘宣讀考場規則,開考前10分鐘須由兩名考生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并在試卷袋上面簽名,才能啟封試卷袋,派發答題卡,指導考生填涂個人信息,開考前2分鐘派發試卷,按時開考。
(五)考核結束后,監考員應當場認真清點試卷份數,填寫考場記錄表并簽名,按規定裝訂,連同試卷一并交回考務室。
(六)考點主負責人和巡考員做好試卷的回收工作,認真檢查試卷的裝訂情況,確定無誤后在試卷袋貼上試卷密封簽并簽名和蓋章,巡考員要做好試卷保管工作。
六、考試巡視
(一)成立考核巡視組。成員為協會工作人員和協會抽調的人員,負責各考點的考核巡視工作,巡考員的巡視地點和時間由協會秘書處統一安排。
(二)在巡視中發現異常情況,告知考場主負責人處理,如解決不了及時向培訓考核領導小組匯報。
(三)巡視結束后,巡考員要公正公平認真填寫巡視記錄表,經考場主負責人核對簽名后,將巡視記錄表交回協會秘書處。
(四)各培訓機構所委派的監考員在監考期間必須遵守各項制度,對有包庇違規作弊行為的,巡考員要及時告知考場主負責人,情節嚴重的要及時上報培訓考核領導小組,協會將對其所在培訓機構進行處罰(第1次警告、第2次通報、第3次暫停辦班資格半年、3次以上暫停辦班資格1年、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培訓機構當期整批考生成績)。
(五)巡考員在巡視過程中應遵守巡考員職責,不得濫用職權,并受培訓機構監督,如有違反,協會根據情況對該巡考員進行相應處罰:
1.協會工作人員:第1次警告批評、第2次扣當月職務補貼、第3次降職、3次以上或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
2.協會抽調的人員,其所在單位參照上述辦法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
七、閱卷、成績公布與證書辦理
(一)閱卷工作由培訓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專家負責。
(二)閱卷必須按照有關要求進行,不得涂改答題卡所有內容。
(三)培訓部負責調配閱卷場所及閱卷必需的工具,并積極配合閱卷工作人員。
(四)閱卷結束,生成電子成績名冊,打印校對無誤后由閱卷人員簽名,協會培訓部復核后按照初定的考核通過率確定分數線,報培訓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五)完成審批后,協會培訓部將考核結果發回各培訓機構,并在協會網站進行公示,考生可在協會網站和所報名的培訓機構查詢,考生對考核結果如有疑問,由各培訓機構進行收集匯總,并在公布成績的10個工作日內,統一報協會進行核查。協會培訓部在2個工作日內向培訓機構反饋核查結果。
(六)培訓機構在考核結果公示結束后,在5個工作日內申請辦證,辦理時須提交《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申請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發證名冊》(含不合格名冊)申請資料一式二份,每頁必須加蓋培訓機構的印章,培訓機構負責人必須親自在申請表上簽名。
(七)協會培訓部統一辦理證書,在培訓機構提出辦證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批、證書制作和發放。
(八)證書信息變更。
1、自發證之日起一個月內不需填表即可變更證書上個人錯誤信息,超出一個月的需填寫《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變更、補辦申請表》進行更換。
2、不接受整個姓名、照片的變更。
八、存檔
培訓考核工作結束后,協會將崗位考核評價報名表和有關資料退回培訓機構存檔。試卷、答題卡及有關資料由協會培訓部按規范整理存檔,試卷和答題卡保管期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