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6-01-27 瀏覽:4153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5年建筑 業統計年報及2016年定期報表工作的通知
粵建市函〔2016〕163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6年繼續執行“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為做好我省2015年建筑業統計年報及2016年定期報表報送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我省持有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資質的企業,均須按要求報送建筑業統計報表。建筑業企業登錄廣東建設信息網主頁(www.gdcic.net)或“行業統計”網頁,憑粵建通法人卡進入“廣東省建設行業統計工作平臺(建筑業統計)”(簡稱“建筑業統計平臺”)填報統計數據,并對本企業上報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2015年年報和2016年定期報表報送要求
?。ㄒ唬?建筑業企業須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線填報2015年年報數據,并打印由系統生成的報表,每張報表均須加蓋企業公章后報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省屬企業的紙質報表直接報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ǘ?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2016年4月10日前登錄“建筑業統計平臺”審核匯總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數據,并于2016年4月20日前按如下要求報送我廳(由廣東省建筑業協會代為接收匯總):
1. 報送2015年本市建筑業企業按地區統計的年報匯總表一套,封面加蓋部門公章;
2. 報送本地區《年報匯總說明表》(附件2)和年報統計分析(結合本年數據對本地區建筑業行業發展作簡要分析);
3. 報送《建筑業統計工作人員名單》(附件1)和本市建筑業企業名錄(附企業聯系人和聯系方法),電子文檔請發送至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電子郵箱:gdcia@vip.163.com。
(三) 月報報送月份為2016年2-12月(1月免報),建筑業企業須于每月月后20天內登錄“建筑業統計平臺”填報上月的統計數據(遇節假日不順延)。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每月月后22天內完成審核工作。
三、 對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統計資料的企業,我廳將責令改正,納入動態核查范圍,必要時給予警告或予以通報。
四、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省直有關企業,要明確建筑業統計工作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辦理人,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向我廳報送《建筑業統計工作人員名單》(附件1),電子文檔請發送至廣東省建筑業協會電子郵箱:gdcia@vip.163.com。統計負責人和辦理人發生變動時,要及時在統計平臺上更改并上報變更情況。
報表制度咨詢問題請與廣東省建筑業協會聯系,聯系人:姬廣艷,電話:(020)83642809,傳真:(020)83642502,廣東省建筑業協會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八樓。
網上報表系統使用咨詢請與廣東省建設信息中心聯系,電話:(020)87250708。
附件:1.建筑業統計工作人員名單件
附件2.年報匯總說明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