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南山區出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監督管理辦法》,構建全過程跟蹤監督管理系統,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強化主管部門管理職責,著力解決政府投資項目在計劃、設計、質量、安全、造價等方面存在問題。主要內容是:
建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儲備制度,明確區基本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跟蹤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將計劃、建設、審計、財政等部門串成一個閉合的管理系統,定期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程實施、項目投資控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設計變更評審、現場簽證及簽證見證、投資驗收等制度,規定涉及工程造價50萬元及以上的設計變更要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建立責任主體后評價制度,規定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建設單位或代建單位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履約評價;明確建筑節能專項設計為必經程序,以政府項目牽頭帶動綠色建筑的推廣;對政府投資建設重點項目實行績效審計,在施工現場和竣工建筑物上公示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姓名,接受社會監督;對建設單位、代建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及國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