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市建設局獲悉,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建筑節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新建建筑必須符合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不符合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該局將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為加強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工作發展,《條例》于今年7月26日經深圳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審查通過。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建筑節能工程實行專項驗收,專項驗收合格的,由主管部門頒發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合格證明文件;驗收不合格的,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