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建設廳近日發出《關于開展村莊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建規字[2006]73號),提出全省各地開展村莊整治,要以編制村莊規劃為龍頭,以配套建設農村交通、文體、環境衛生等公共設施為重點,以治理農村“臟亂差”為關鍵環節,逐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
《意見》提出,2006年為全省啟動階段,2007年到2010年全省完成40%的村莊規劃編制,30%的村莊整治。2011年到2015年全省完成90%的村莊規劃編制,70%的村莊整治。
《意見》強調,必須充分認識村莊整治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要量力而行搞建設,先易后難地開展整治工作。防止片面追求政績,違背農民意愿,搞華而不實的表面文章和政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