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中山市建設局年終會議上獲悉,中山市近期建立的長效機制,有效防止了新的拖欠工程款產生。
今年是三年時間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清理政府投資工程款的關鍵一年。中山市建筑業施工企業在網上登記的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項目有314項,總額為5.78億元,截至12月13日,已清欠4.52億元,清欠比例為78.2%。
為了防止產生新的拖欠工程款,中山市清欠辦要求拖欠項目的業主在2006年春節前必須完成工程結算及制定還款計劃,并上報市清欠辦。對不落實清欠工作的業主,市清欠辦將把這些企業在媒體上公開曝光,并從2006年1月1日起,不給予辦理新建項目的施工許可證手續。對拖欠金額大、進度緩慢的項目列為清欠重點督辦項目,由市清欠工程款專責小組組織聯合行動,重點督辦。
據悉,今年中山市先后出臺多項條文,以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產生。其中,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必須實施投標擔保、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承包商履約擔保,并實施“工資保障金”辦法。到上月底,全市已經受理工資保障金項目440宗,工程總造價24.3億元,收取工資保障金7424萬元,為解決可能出現的拖欠工資情況暫存備用了充足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