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9-09 瀏覽:368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確保今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并切實做好“十一”黃金周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建設部近日發出《關于對建筑安全生產重點地區開展督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05]529號),決定于今年10月中旬對部分安全生產重點地區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督查。 《通知》指出,本次督查對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是檢查貫徹落實國務院“一決定、兩條例”情況,對在建工程項目及建筑施工企業等主要是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在建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以及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實施情況以及在建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情況,施工單位(總、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 本次督查將選擇若干個安全生產重點地區進行督查。選取的原則是: 1、今年前三季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較多的地區; 2、今年前三季度發生傷亡事故總數較多的地區; 3、今年前三季度發生的傷亡事故總數與去年相比增幅較大的地區。 4、未按照有關要求認真部署自查工作,自查總結材料上報不及時的地區。 《通知》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于今年9月認真組織開展一次自查活動,特別要加強對各類開發區、高教園區、工業園區及村鎮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通過檢查,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投入水平,保證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嚴格實施,切實保障“十一”黃金周期間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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