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7-05 瀏覽:5245
廣東省建設廳近日發出《關于取消企業資質年檢和簡化行政審批環節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辦字[2005]56號),決定取消企業資質年檢及行政審批專家審查和公示環節。
從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再對省建設廳審批(核準、備案)的建筑業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工程監理企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等各類企業進行資質(資格)年檢。
從通知下發之日起,凡是省建設廳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外,一律取消審批過程中專家審查和公示兩個環節,以簡化省建設廳行政審批手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