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7-05 瀏覽:4052
從日前在東莞市建設局召開的工作會議上獲悉,在東莞市勞務分包市場活躍了20年的“包工頭”,即將退出東莞市建筑領域,從7月1日起,東莞市在三年內將建立起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最先從施工總承包一級企業做起,規范勞動用工。
據悉,二十多年來,“包工頭”作為一種時代的見證者,曾經為東莞的建筑作出過貢獻。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如非法用工、農民工勞動和生活條件差、管理混亂,克扣、拖欠工資等問題,甚至造成了建筑市場的混亂,例如轉包、掛靠、違法分包、招投標中明招暗定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大量出現。因而整頓建筑市場秩序,建立起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勢在必行。
根據建設部《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東莞計劃從2005年7月1日起,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特級、一級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有相應資質的企業,使用勞務企業的比例不低于80%。到2007年1月1日起(一年半時間),所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禁止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包工頭”。
據悉,為規范勞務分包,早在2001年,東莞市已要求具備一定條件的“項目經理”或“包工班組長”作為發起人成立獨立建制的勞務分包企業。目前,東莞全市已成立了40多家勞務企業。但勞務企業的數量太少,遠遠不能滿足東莞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作業的需要。今后,東莞市將繼續鼓勵和支持具備一定條件的本市和持暫住證的外市人員為企業發起人申報成立專業和勞務公司。成立勞務企業后,由東莞市建設局組織人員培訓,頒發資質證書。爭取用三年的時間,建立起規范的勞務分包制度,所有的勞務分包作業由獨立建制具相應資質的勞務隊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