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15 瀏覽:4367
轉發中國建筑業協會《關于印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的通知
(建協〔2017〕2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建筑業協會《關于印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建協〔2017〕2號)》的通知轉發給你們,2017版《辦法》在2013版《辦法》基礎之上的有關內容修訂說明如下:
一、《辦法》中關于魯班獎每兩年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00項的規定已實行8年,在此期間我國工程建設規模逐年提升,符合魯班獎評選條件的工程逐年增加,應廣大建筑業企業和各地建筑業協會、行業建設協會的要求,并經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將《辦法》第五條中“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00項”修改為“獲獎工程數額不超過240項”。
二、魯班獎申報工程需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經歷不同氣候條件的考驗,以證明其質量的穩定性。為更加明確對申報工程使用時間的要求,將《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中“并經過一年使用沒有發現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修改為“并經過一年以上使用沒有發現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
三、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斷加大,投資數十億甚至過百億的大型工程多數由建設單位分標段發包給若干家總承包單位,如由其中某個總承包單位牽頭申報魯班獎,在組織協調上會遇到一些困難。為鼓勵大型建設工程整體爭創魯班獎工程,在《辦法》第十五條增加“對于投資20億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設工程,可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由各施工總承包單位共同申報”。
四、增加有關構筑物工程的規定。將《辦法》附件2第二節“公共建筑工程”第(五)款“高度350米以上的電視發射塔”修改為“高度350米以上的電視發射塔或投資2億元以上的其他構筑物工程”。
五、近年來,古建筑群重建工程數量有所增加。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適應古建筑群的申報評選,將《辦法》附件2第二節“公共建筑工程”第(六)款“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修改為“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或2萬平方米以上的群體古建筑重建工程”。
六、為適應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形勢發展及工程承包特點,對石油天然氣管道工程規模作出調整。
附件:關于印發《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2017年修訂)》的通知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