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0-01-25 瀏覽:4820
深建協字(2010)第05號
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布置2010年
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09年12月28—29日在深圳召開全省建筑業統計工作會議,省建設廳下發了《關于布置2010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管函[2009]68號,現于轉發,(《關于布置2010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管函[2009]68號文)詳見附件一。請有關單位遵照執行。根據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統計工作的布置,由我會負責全市建筑業統計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具有三級及三級以上資質等級的獨立核算的建筑業企業和不分等級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以及在深備案的外駐施工企業均要報送建筑業統計報表。
2.2009年報報送要求:建筑業企業須于
3.截止至
4.2010年定期報表:報送月份為2010年2月—12月(1月免報),生產和財務指標均要求在每月月后20日前網上上報。
5. 缺報建筑業企業統計報表須知請見附件二。
深圳建筑業協會 | |
二○一○年一月六日 |
附件一:《關于布置2010年建筑業統計工作的通知》(粵建辦管函[2009]68號)
附件二:缺報建筑業企業統計報表須知
附件三:建筑業發展研究信息系統軟件購置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