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四次團體會員會籍處理的決定
各會員單位:
根據《深圳建筑業協會會員會籍管理辦法》及《深圳建筑業協會會費繳納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經四屆十三次常務理事會通過:
梅州建委駐深辦,
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盾構工程項目經理部,
深圳海外裝飾工程公司。
深圳市特發黎明光電(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市廣寧實業有限公司;
深圳市創冠智能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深圳市亞奧數碼技術有限公司;
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協鵬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深圳市龍發實業公司
深圳市萬達消防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蛇口長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茂名石化建設公司深圳分公司
吳川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龍崗分公司
深圳東峰消防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15家企業單位,自即日起不再享有深圳建筑業協會團體會員資格。
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