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6-15 瀏覽:4458
關于推薦常務理事候選單位的通知
各理事單位:
根據《深圳市行業協會暫行辦法》第三十條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職務的規定,在本會的原常務理事中,需改選2名常務理事,候選常務理事單位在原理事單位中推薦,根據協會秘書處辦公會研究決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每個理事單位,可在理事單位內推薦3名作為候選人,超過3名者近取前其前3名;
二、推薦日期截止
三、聯系人:深圳建筑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肖興樸,
電話:83193947
傳真:83193959
此通知,
深圳市建筑業協會 | |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