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市場〔2019〕37號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市建筑業協會、市監理工程師協會、市裝飾行業協會、市防水行業協會、市建設項目管理協會,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城市質量提升年”工作部署,規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建筑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9〕282號)、《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行為管理的通知》(深建規〔2017〕4號)、《廣東省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粵建市〔2018〕155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8年度開展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粵建執函〔2018〕600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房地產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專項檢查的通知》(粵建質函〔2018〕2302號)等文件要求,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2019年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通過開展全市范圍內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建筑工程違法發包、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以及掛靠等行為,規范行業管理,凈化建筑市場,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
二、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四)《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
(八)《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
(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9〕282號);
(十)《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排查處理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法違規“掛證”行為的通知》(粵建市函〔2019〕754號);
(十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行政檢查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粵建市〔2019〕101號);
(十二)《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行為管理的通知》(深建規〔2017〕4號);
(十三)其他法律法規文件。
三、檢查對象與內容
(一)檢查對象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監管范圍內的在建工程,重點是在我市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存在拖欠工人工資、被投訴舉報的項目。
(二)核查內容
(1)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肢解發包、違反法定程序發包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包的行為。
(2)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
(3)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或者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4)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行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階段(2019年6月5日至6月19日)
(1)各建設單位務必按照《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承包行為管理的通知》(深建規〔2017〕4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建設單位負責制,強化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對建筑工程轉包、掛靠與違法分包行為的甄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管理,開展建筑工程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核查,針對每個項目填寫《深圳市建設工程轉包掛靠核查情況報告書》(附件1),按照項目備案屬地原則報送至本項目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單位不按要求報送的,我局將予以通報批評。
(2)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對本單位進行自查自糾的同時,還要督促建設項目的專業承包單位、專業作業承包單位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負責匯總本單位和建設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及專業作業承包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自查(檢查)表》(附件2);
(3)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項目備檢材料目錄》(附件3)認真準備受檢材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收集整理,統一存放于施工現場備查。
各單位(項目)應于2019年6月19日前完成附件1-3所需材料,積極配合檢查工作,對不提供或檢查資料不齊全的項目,檢查組可要求項目在三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如三個工作日后仍未提供的,將對該項目開停工通知書。
(二)檢查階段(2019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對各自監管的項目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在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各自監管范圍內的在建項目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組織隨機抽查,抽查項目比例不低于10%。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重點檢查:一是被舉報的項目;二是發生勞務工欠薪的項目;三是在我市發生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承建的本市項目。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應在2019年6月20日前報送一名信息聯絡員、在建項目臺賬及擬檢查項目表至我局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在2019年7月24日前將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小結報送至我局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監管處。主要是本次核查工作情況、取得成效、目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
(三)督查階段(2019年7月24日至8月24日)
市住房和建設局將對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本次開展的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區擬抽取2-5個項目)。
(四)總結階段(2019年8月25日至9月5日)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應對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專項檢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對策,對經營活動開展較規范的單位和項目予以表揚,對不配合檢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項目予以通報批評,依法進行處罰,并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
開展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檢查,是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鞏固工程質量治理行動、規范行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自查自糾;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檢查,不得弄虛作假規避檢查。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應將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嚴重違法行為作為檢查重點,將受到舉報、發生欠薪、發生事故、人員變動頻繁的企業和項目作為重點對象,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嚴格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進行調查認定,并依法予以處罰。
(三)秉持廉政,嚴守紀律
市、區(新區)住房建設局工作人員和專家在本次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檢查工作中,須做到廉潔自律、公平公正。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參加集體檢查,不得私自聯系被檢查單位或接受請托。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附件:
1.深圳市建設工程轉包掛靠核查情況報告書
2.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自查(檢查)表
3.項目備檢材料目錄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6月13日
(聯系人:陳錦泉,聯系電話:1354426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