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2-06-14 瀏覽:2614
關于申報廣東省建設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工程)創優計劃的通知
粵建協〔2010〕13號
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各建筑施工企業:
為了完善我省爭創優質工程的創優活動,大力扶持企業創優,進一步加強企業創優工作的計劃性,制定質量創優目標,經研究決定,對創優目標為省優良樣板工程、魯班獎工程的項目,要建立創優滾動計劃報告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創優計劃是滾動性計劃。由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于每年12月20日前填寫匯總表(見附件1)報送我協會。
2、新開工的創優工程,施工企業在工程開工一個月內申報創優計劃;在建的創優工程請馬上申報創優計劃。創優工程須填寫《廣東省建設工程創優計劃申報表》(見附件2),經各地市建筑業協會推薦申報。
3、各施工企業的創優項目須隨創優計劃一并提交工程創優方案。
4、對未申報創優計劃的工程原則上不參評省優良樣板工程和不推薦申報國優工程。
附件:
廣東省建筑業協會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