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1-09-22 瀏覽:2732
中國建筑業協會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文件
建協質[2011]22號
關于推薦申報2011年度
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
和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分會)、建筑業協會(聯合會),各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
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現將推薦申報“2011年度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的申報
原則上按照《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評審辦法》的規定,在企業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由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按建議的分配名額(附件1)推薦申報。
1.評選范圍:
從事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
2.申報條件:
(1)建立了較完善的管理體系, GB/T19001-2008 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等標準體系運行穩定有效,并實施了《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GB/T50430-2007),建立健全各項質量管理制度。
(2) 堅持以科技進步推動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結合企業實際,在質量管理上有所創新,鼓勵企業導入并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積極開發應用四新技術,在綠色施工、節能減排等方面成績突出,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和影響力。
(3)近三年(2008-2010年,下同),工程質量在全國同行業中居先進水平。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國家驗收標準,一次驗收合格率100%;每年均創有省、部級優質工程;有條件的企業近三年至少創一項魯班獎。
(4) 近三年,企業能持續、有效地開展QC小組活動,并應具有QC小組活動診斷師資格3人及以上。每年均創有省、部級工程建設優秀QC小組活動成果;近三年至少創一項全國工程建設優秀QC小組活動成果。
(5) 堅持面向市場、面向用戶,不斷滿足用戶需求。近三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現用戶對工程質量的嚴重投訴情況;誠信評價方面無不良記錄;經用戶評價調查的工程,用戶滿意度在80分以上。
(6) 近三年企業人均利稅、資本保值增值率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在行業中保持先進水平。
(7) 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責任事故。
3.基本符合以上條件而且在質量管理和企業經營等方面特色突出、業績顯著的中小施工企業可積極申報,有關協會應予以優薦。
4.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有效期為三年。獲獎滿三年的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可重新申報。
二、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的申報
1.申報范圍:工程建設有關單位(企業、協會和質監站等)的質量管理工作者(不包括企業董事長)。
2.推薦條件:
(1)從事技術質量管理工作8年以上,熱愛質量管理事業,堅持“質量第一”方針,有樂于奉獻、開拓創新精神;
(2)在推動企業或行業提高工程質量、滿足用戶需求、實施名牌戰略、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等方面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本地區、本行業中有較大影響;
(3)在質量管理創新和成果推廣應用等方面作用突出,參與或組織的課題(項目)獲得過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本人獲得過質量管理或科技進步等方面的榮譽稱號;
3. 有關協會應注意推薦:符合上述條件的質量管理部門、工程項目質量技術管理人員以及近三年榮獲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的經營層領導。
三、申報資料
1. 協會正式推薦文件1份;
2.優秀企業:
(1)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申報表(附件2)1份;
(2)企業質量管理活動自我評價資料1份;
自我評價資料主要內容為:企業質量管理概述,側重管理創新和特色;工程創優情況;QC 小組活動情況及成績等。
(3)有關證實性材料復印件1份。
3.先進工作者:
(1)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附件3)1份;
(2)有關證實性材料復印件1份。
4.以上申報資料請同時發送電子版資料。
四、各地區、行業有關協會負責對申報資料審查把關,確認報資料準確、真實、完整,協會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寄送。
此項工作應以企業年檢和日常工作為基礎,不要增加企業負擔。
申報截止日期:
地址: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A座8層
電話:010-62132291、62133705(FAX);郵編:100081
E-mail:zjxzlfh@163.com;網址:www.ccqa.com.cn
附件:
1.2011年度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先進工作者建議名額分配表
2.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申報表
3.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
附件1:2011年度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先進工作者建議名額分配表
中國建筑業協會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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